第343章 劫后余生(2 / 2)
昏暗的房间内,一缕幽黄的烛火映射着对面而坐的两人。穿戴整齐的洵溱,依旧对柳寻衣不依不饶,怒目而视。
“真是天大的冤枉。”柳寻衣一脸苦相,自怨自艾道,“明明是你让人送我来龙安客栈,并且千叮万嘱是天字客房。我应邀而来,却稀里糊涂地被你痛骂一顿,而且还吃了一记耳光,真是……唉!”
“你来便来,为何不光明正大地敲门?”洵溱似乎察觉到自己的过失,语气不禁变的有些踌躇。
“你若想让我光明正大地回来,就不会命人把我送来这里见你,大可在玉龙宫等我。”柳寻衣辩解道,“更何况,现在是什么时辰?一个不速之客,三更半夜在客栈里敲门,难道你不觉的奇怪吗?”
“借口!”洵溱轻哼一声,赌气道,“我根本没那个意思,一切都是你自作聪明。”
“你……”
“你若不是自作聪明,便是图谋不轨。”洵溱根本不给柳寻衣争辩的机会,强词夺理道,“不过念在你此行九死一生的份上,本姑娘不与你计较,暂且饶你一命。”
“无论如何,我的确有所冒犯,不敢推诿,还望洵溱姑娘恕罪!”
“罢了!”见柳寻衣一本正经地向自己赔罪,洵溱顿觉无趣,摆手道,“一场误会,不必再提。数日前,当我收到半两金的密信时,还以为是你的死讯。真没想到,你竟能活着从吐蕃回来,实在大出我的意料。”
“这还要多谢你,替我们早早安排好后路。”言至于此,柳寻衣不禁神色一暗,失落道,“只不过,我虽能活着回来,但汤聪却……”
闻言,洵溱眼神一动,轻声安抚道:“半两金已经把汤聪的事告诉我了。柳寻衣,你……节哀顺变。”
“嘭!”
话音未落,柳寻衣的拳头猛地砸在桌上,表情也由之前的悲痛转变为愤怒。一双黑眸死死盯着左右摇曳的烛火,咬牙切齿地说道:“汤聪的死不是意外,而是蓄谋已久。波仁明明是丁傲的眼线,简仲又怎会提前知晓?这件事,一定有人在背后捣鬼!”
“这也是我提前与你密会的原因。”洵溱神色一正,点头道,“此事绝对不像我们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,我怀疑……”洵溱欲言又止,似乎心有顾虑。
柳寻衣眉头一挑,追问道:“你怀疑什么?”
“这些只是我的揣测,并无真凭实据。”洵溱提醒道,“因此怀疑只是怀疑,你断不能轻易当真,更不能因此和玉龙宫撕破脸,以免贻误北贤王的大事。”
“你且说来听听。”
“我怀疑,是有人故意利用你,帮简仲盗取佛莲子。”洵溱的眼睛忽明忽暗,低声道,“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,十之八九……与玉龙宫脱不了干系。毕竟,有关波仁的消息,眼下只有玉龙宫的人知道。”
柳寻衣思量道:“依你所言,董宵儿和呼延霸最有可能这样做。此二人一直力挺金剑坞,绝不希望我活着回来。但是……”
“但是他们是否知道波仁的消息?”洵溱猜出柳寻衣的心思,接话道,“毕竟,波仁是丁傲辛辛苦苦安插在吐蕃的眼线。依照我们之前的了解,丁傲与呼延霸、董宵儿之间,应该是明和暗斗,相互猜忌,彼此间即用且防。如果佛莲子真对任无涯至关重要,丁傲定会视其为宝,又岂能把波仁这个‘秘密法宝’,轻易透露给呼延霸和董宵儿?”
“不错。”柳寻衣眉头紧锁,沉吟道,“换做是我,绝不会这么做。养肥对手,饿死的便是自己。”
“因此,简仲能提前得知波仁的消息,无外乎三种可能。”洵溱分析道,“其一,丁傲与呼延霸、董宵儿昔日的关系十分和睦,以至于任何秘密都能相互倾吐。事到如今,双方因立场不同而反目,于是呼延霸、董宵儿翻脸无情,利用丁傲的眼线算计我们。其二,丁傲与呼延霸、董宵儿之间根本没有不和,我们从头至尾都被丁傲骗了,其实他们三人都支持金剑坞,因此有关波仁的消息,极有可能是丁傲自己告诉简仲的。至于和我们亲近,则是为了敷衍少秦王。其三,简仲得到的消息,既不是来自呼延霸、董宵儿,亦不是来自丁傲,而是另有其人。”
对于洵溱的猜测,柳寻衣极为认同,连连点头道:“以上三种,你认为哪种最有可能?”
“依常理推断,其三最小,应该无可厚非。”洵溱琢磨道,“至于其一和其二,应是五五而分,难辨伯仲。”
“不!”对于洵溱的结论,柳寻衣却不敢苟同,“我认为第一种可能只有三成,而第二种可能占据七成。”
“什么?”洵溱脸色一变,错愕道,“你的意思是……一切都是丁傲在暗中捣鬼?”
“是。”
“为何?”
“丁傲已经不是第一次用这种伎俩。”柳寻衣沉声道,“昔日,我初入霍都城,这位丁三爷便照本宣科地给我演过一出扮猪吃虎的好戏。”
“那是我让丁傲故意接近你……”
“一次不忠,百次不用。”柳寻衣坚持道,“丁傲是只老狐狸,他究竟是忠是奸,你我根本看不清楚。”
“柳寻衣,处事最忌先入为主,你绝不能因为私怨而扭曲真相。”此刻,洵溱神情严肃,言辞郑重,“我并非袒护丁傲,但我必须要提醒你,丁傲是我们接近任无涯的唯一途径,如果失去他的帮助,洛府主的计划必将遭受重创,甚至毁于一旦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柳寻衣眼神复杂,喃喃自语道,“你放心,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,我一定不会乱来。无论如何,简仲已死,我倒想看看这幕后捣鬼之人,今日又该如何收场?”
“你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与其坐以待毙,不如主动出击。洵溱,我要你配合我演一场戏。”
……
↑返回顶部↑